近日,公安部組織完成了《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國家標準的征求意見稿,其中一項引人矚目的規定是:乘用車每次啟動后,應處于百公里加速時間不少于5秒的默認狀態。
近年來,隨著新能源汽車的快速發展,其安全問題逐漸凸顯。數據顯示,2025年前三季度全國因車輛加速失控引發的交通事故同比上升17%,其中新能源汽車占比高達43%。新能源汽車電機瞬時爆發峰值扭矩的特性,使得其零百加速普遍進入3秒級,但普通駕駛員的操控能力與反應速度難以匹配如此強勁的動力輸出。某新能源汽車品牌測試顯示,未經專業訓練的駕駛員在緊急避險時,駕駛5秒內破百車輛的失控概率比駕駛8秒車型高出3.2倍。這些數據揭示了過度追求加速性能背后的安全隱患。
新規明確提出,乘用車每次啟動后,應處于百公里加速時間不少于5秒的默認狀態。這一規定并非完全禁止車輛零百加速時間小于5秒,而是要求車輛在啟動后的默認模式下,加速性能不得低于5秒。這意味著,那些馬力足夠大的車輛仍然可以做到4秒、3秒甚至2秒破百,但駕駛員需要自主切換駕駛模式。
新規還對新能源汽車的安全功能提出了多項具體要求: 踏板誤踩加速抑制功能:純電動和插電式混合動力載客汽車應具備踏板誤踩加速抑制功能,在靜止或低速蠕行狀態下能夠檢測并抑制動力輸出,并通過聲光信號提示駕駛人,以防止因誤操作導致的意外加速。 自動切斷動力電路功能:當車輛在縱向或橫向方向上150毫秒內速度變化達到或超過25公里/小時,或不可逆約束裝置展開時,車輛應能自動切斷動力電路,以防止電池起火等安全事故的發生。 動力電池安全監測與預警:純電動汽車和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應具備電池單體異常監測與熱事件預警功能,并通過聲光信號提示車內人員。動力電池應設有定向泄壓與壓力平衡裝置,確保在熱失控時不影響乘員艙安全。 電池報警后5分鐘內不起火爆炸:對于車長≥6米的電動客車,要求電池報警后5分鐘內電池箱外部不得起火爆炸。
